宁都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4日10时至年9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宁都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银滩蓝湖景苑3号2-室住宅。权证号:鲁()乳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38.89m2,总层数18层拍卖第10层住宅,钢混结构,用途:住宅;产权来源:商品房买卖,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竣工时间年01月01日,登记时间年07月21日。
变卖价:11.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拨打联系电话接受咨询和安排统一看样,其他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安排。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限购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或未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三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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