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
有些人选择理智对待,积极负责
有些人却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之夭夭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看我们民警是如何机智破案
年5月31日凌晨4时30分许,乳山交警大队银滩中队接群众报警称:昨晚在银滩商业街与太行山东路交叉路口西两行人被撞,肇事车辆逃逸,伤医院救治。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向受害人赵某了解情况;一路立即勘察现场。
在案发现场,仅有少量的散落物
受害人赵某陈述,年5月30日17时50分许其与丈夫邓某二人在银滩商业街与大行山东路口西散步时,被后面来的一辆车撞倒,肇事车逃逸。伤者邓某一直昏迷不醒无法陈述事故事实,赵某由于惊吓过度也未看清肇事车辆。因距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八个多小时,民警在现场经仔细查找,找到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塑料碎片和后视镜支架),再无其他线索。
由于线索较少,民警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排查
鉴于案情重大,银滩中队立即将警情汇报给大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并调取了事发现场周边路段的监控录像,由于监控设备老化,监控录像不清,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型和逃跑路线。民警们又拿着现场散落碎片走访各大卖商场,最后确定肇事车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因为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肇事车、驾驶员的具体特征及肇事车的逃逸路线,案件侦破一度限于僵局。
经过民警十多天的努力,终于找到肇事车辆
专案组成员经分析认为,电动三轮车无法远距离行驶,银滩多是楼房草棚门较窄,三轮电动车无法进入室内,于是民警判断,肇事车应是案发区周边居民且肇事车应停放在室外。据此,专案组制定了侦破方案,组织大量警力在案发地周边排查,经10天的走访、排查,于6月9日10时许,民警在案发地西约米的滨海新城小区前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经与现场散落物进行比对,最终确认该车即为肇事车辆,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扣押。
锁定肇事嫌疑人,并将其抓捕
对肇事嫌疑人进行审问
6月10日9时许,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陶某(肇事车主)进行传唤,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政策攻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陶某最终对5月30日晚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目前,陶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警提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如下情形都可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医院,但医院的;
(4)行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发生事故请马上报警,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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